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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矿业大学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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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联合通知(2017)第28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矿业大学校赛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为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于201712-20183月举办第四届中国矿业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校赛由教务部主办,校团委、学工处、研究生院、科研院、对外合作与发展处、各学院联合举办,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承办。

四、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同时鼓励非“互联网+”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比赛之前(2018.5)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3月)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月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月前能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参与推荐晋级国赛名额竞争,不参加本年度江苏赛区选拔赛评奖;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于参评一等奖(项目水平达不到一等奖水平的不再授奖)。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报名(121日—110日)

各团队将报名表和商业计划书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在110日前,将本院作品的材料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2份)、商业(项目)计划书(A4纸双面打印,1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至大学生创新教育基地(博物馆西厅一层),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itccx@cumt.edu.cn,以学院为单位分项目命名,规则:学院(单位)-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博士授权学院报名参加校赛的团队总数原则上不低于10个,硕士授权学院报名参加校赛的团队总数原则上不低于8个,其他单位推荐参加校赛的团队数不做要求。

有意向参赛的团队,及时加入比赛交流群,大赛QQ工作群:683246089获取相应的比赛资料和培训通知。

(二)评审阶段(20171-20182月):以网上评审、现场答辩、路演等方式进行评审。

(三)强化培训考核阶段(20183月):面向获得省赛推荐资格的团队,进行专家辅导、商业计划书培训、路演培训,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参加省赛团队。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1、按照参赛数量,本次比赛拟设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优秀奖30%。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

2、本次比赛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可与一、二、三等奖重叠。

3、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校赛一等奖项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4、省赛报名系统开放后,所有参与队伍需在相应系统里填写项目信息,否则取消校赛获奖资格。

5、按照分组排名推荐参加省赛资格,推荐队伍数量为省赛名额的120%左右。被推荐队伍进行强化训练和考核,通过考核的队伍获得参加省赛的资格。

八、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团队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学院将酌情核减2018年各级大创项目名额。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联系人:

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王建 韩国芝  电话:83593668

教务部:郭昌清电话:83590152

大赛QQ工作群:683246089

  

附件:联合通知2017-28 通知: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矿业大学校赛的通知.zip

1.大赛报名表

2.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

3.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评审规则

  

教务部 校团委 学工处

研究生院 对外合作与发展处

科研院 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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